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2024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4331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截至20243月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纳税人》

2.《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截至2024年3月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纳税人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

20244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