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分局现决定将2025年第二季度欠缴税款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分局2025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税务分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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