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税务局:普法多举措 “典”亮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4-05-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

  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体现了对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以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  



  一是全体税干“自主学”,深思笃学细悟。石拐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在局务会、青年理论小组等会议上督促提醒全体税干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精神实质,激励干部职工努力学、用心学,充分利用掌上资源,要求全体税干完成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上的专题学习,发挥“头脑风暴”的作用,深刻理解和把握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着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入社区“辅导学”,丰富活动形式。近日,石拐区税务局抽调10名青年税干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深入大发街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形式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青年税干王海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法律政策知识向居民们进行了宣传讲解,结合“真避税假离婚”的具体案例讲解了婚姻涉及的增值税、个税、契税等缴纳知识,通过以案释法让现场的居民更进一步认识到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性,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咨询20余次。此外,石拐区税务局组织税干们参观喜桂图新 

  三是扩大影响“随时学”,深入贯彻落实。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们的法治意识,石拐区税务局还在电梯党校、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上24小时播放民法典相关知识,不仅全体税干能够随时随地学习,还能让来市民大厅办理税费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也能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民法典普及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民法典只有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体现它的价值。下一步,石拐区税务局将继续将普法宣传带到群众身边,通过更多样新颖的形式扩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和知晓度,让民法典走入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心里,不断为石拐区营造更加和谐美好的法治环境。(王海珍 陈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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