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前期下发的《全区税务系统密切联系市场主体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内税发〔2023〕 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请各单位结合第32个税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同步开展走访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访前准备工作,做到沟通准备“五清”,市局通过大数据筛选出需要沟通联系的重点纳税人,并根据对征纳关系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形成纳税人清单(见附件),各地根据纳税人情况和税务部门关系进行研判,通过大数据平台自行查询调整,有序开展走访工作。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1号文件要求,做好走访过程的工作安排,做到沟通过程“五问”,以“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为主要内容,分类确定走访形式,对宣传辅导内容进行有效宣传,注重宣传效果,不要机械复读,加强沟通联络,形成良性互动。要以问题为导向,逐户摸清、逐户走到、逐户访实、逐户解难,真正让纳税人感到走访的诚意和解决问题的决心。
三、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包括微信群、公开电话(协同热线)、门户网站,方便后期与纳税人实时沟通,持续互动,响应纳税人诉求,做到“真响应、实响应、善响应”,切实解决纳税人问题。做到沟通结束“五留”,做好资料留存便于后续联络沟通和跟进满意度调查情况。建立回访机制,对走访情况开展回访检查。
四、 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按月梳理访出来的普遍性问题,协同研究机制性的解决办法,提请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形成管用有效的长效制度规范。做好质效评估总结,要对每一户(次)沟通情况进行评估,一般采取集体研究、据实评估方式,评估结果记入资料库。同时要做好资料整理归集,针对纳税人形成“一户一策”,建立沟通资料数据库,将常态化沟通情况形成资料备用备查。
开展密切联系市场主体走访工作是提升纳税人满意有效手段,请各地高度重视,通过密切联系市场主体,主动上门“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积极化解税企之间产生的矛盾和隔阂,增进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机关的认同感和支持度,着力构建良性征纳互动关系,推动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