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执法变革,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新机制,不断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稽查部门全面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要把说理始终贯穿执法全过程,把案件涉及的事理、情理和法理向行政相对人与第三方说清说透,现结合我区稽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坚持以服务纳税人为中心,不断创新和全面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持续转变税务稽查执法理念,优化稽查执法方式,提升税务稽查执法精确度,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为持续推动税务稽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变革,通过“说理式执法”的“两创两化”,实现税务稽查的“两降两升”。“两创”即创新说理模板,创新说理制度;“两化”即优化说理模式,深化说理内容;“两降”即降低稽查人员执法和廉政风险,降低稽查案件复议和诉讼率;“两升”即提升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税务稽查案件查办的全过程、各环节,实现税务稽查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工作措施
(一)创新研制说理模板,进一步规范说理标准
说理模板主要包括说理文书范本、说理模拟案例等。稽查局应组建专业团队不断研发新的说理文书范本、说理模拟案例,创新形成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的说理模板,引导稽查人员使用规范的说理语言,讲清法律法规规定和违法违规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等内容,讲明法律法规适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正当性。
(二)创新健全说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说理行为
创新建立以查促管机制,构建“深入分析—源头追溯—靶向施策—集体审议—督办落实—整改完善”查管互动闭环。在深入推进抗辩式审理办法、有效化解双方争议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纳税人诉求回应制度,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和税收问题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稽查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将管用好用的说理措施上升为长治长效的制度机制,不断规范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行为,提高稽查执法法治化水平。
(三)优化完善说理模式,进一步规范说理程序
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税务稽查案件查办的全过程、各环节,在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形成班子成员能说理、中层干部善说理、稽查人员勤说理,“说理式执法”贯穿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三级四环节”说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固化服务型执法方式。
(四)深化拓展说理内容,进一步规范说理方式
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和税务稽查部门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情况,制定工作指引,形成操作规范,明确说理步骤、内容、流程和机制,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方式。
四、工作步骤
(一)创新赋能阶段(2023年8月30日前)
区局选择部分盟市稽查部门作为试点开展创新工作,创新研制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一是创新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文书模板。在对前期推行的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文书范本和模拟案例进行优化完善的基础上,创新研发新的文书范本和模拟案例。二是创新建立以查促管机制,发挥稽查增值效应。三是创新建立纳税人诉求回应制度。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
(二)提档升级阶段(2023年10月30日前)
进一步优化、深化创新成果,邀请法律、税务等专家对创新成果进行评审,增强创新成果实践性,形成“创新+实践+提升”闭环,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一是对说理模板提档升级。细化模板分类、深化范本内容、严格说理依据。二是对说理机制提档升级。对推行抗辩式审理办法、以查促管机制、纳税人诉求回应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进行收集,并制定相应优化措施。
(三)深入推进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
稽查局积极和政策法科、纳税服务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等部门做好衔接,拓展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的广度、深度和高度。各稽查部门深入推进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确保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在稽查一线见到实效。一是在范围内持续推进新的文书范本,确保文书制作规范化,通过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文书讲清稽查案件认定违法事实的事理、适用法律法规的法理、行使处罚裁量的情理、执法文书表达的文理。二是全面推行以查促管机制,促进稽查成果向管理成果的转化,提升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实际效果。三是全面推行纳税人诉求回应制度,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从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入手,积极回应事关纳税人利益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
各单位根据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及不足,提出针对性强的工作建议,进一步降低稽查人员执法和廉政风险、降低稽查案件复议和诉讼率,持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升社会满意度。在推进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过程中,及时梳理工作措施,提炼工作经验,总结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于2023年12月10日之前将工作报告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是落实党的二十大“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是两办《意见》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要坚持党建创新引领业务创优,要高度重视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创新、优化和深化工作,结合本地区稽查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具体方案,精准做好方案设计、过程实施、监督问效等各个环节工作。稽查局领导班子要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的推进落实,跨区域稽查局领导班子要各负其责,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
(二)深入调研,细化措施
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深入推进本地区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的前瞻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和推动落实的督查式调研,增强问题意识,善于发现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有序有效推行。各单位要全面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将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细化、量化、节点化,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力、落实到位,真正把本地区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精,把措施落实,推动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的创新、优化、深化工作有序开展。
(三)积极创新,统筹推进
各单位要根据本盟市工作实际,积极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将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同查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研究新情况、创新新措施、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使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同稽查案件查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挖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推行过程中的创新点、闪光点,进一步创新研制新的文书范本、建立新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典型案例的挖掘、报送、宣传。统筹当前和长远,发现总结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使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切实融入稽查案件查办的各环节,在税务稽查部门统筹推进。
(四)加强督考,提高质效
区局稽查局将对各盟市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开展情况进行“清单式”督导考核、跟踪问效,定期通报文书范本适用、典型案例报送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定期督查督办盟市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创新、优化和深化情况。盟市局稽查局要加强对跨区域稽查局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推行情况的跟踪问效,进一步巩固拓展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新的问题,将“问题清单”变为“措施清单”、上升为“制度清单”,确保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落地落实落细,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