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现就优化行政复议流程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纳税人除了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外,还可以口头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对书写确实困难或不便的群众,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提交,行政复议机构为其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手印确认。
三、简化行政复议流程
推行行政复议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制度,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时限。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其应当补充的材料。坚持“及时受理”和“容缺受理”,对按相关规定不予受理的申请明确告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