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乌海税稽强催〔2026〕4 号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稽查局质效股(海区海拉南路25号)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473-2043062
附件:1.《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2026〕4 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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