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税务局:“三举措”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针对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发现晚、修复迟、纠正难等问题,深挖根源、靶向纠治,积极推动纳税信用评价和补复评、修复工作由“事后管理”逐步转变为“事前提醒+事后管理”模式,推动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一是强化宣传辅导,线上线下同发力。线上全覆盖,开展多渠道宣传。积极运用税企互动平台、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宣传渠道,向纳税人发送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相关政策信息。在办税厅设置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咨询辅导岗,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宣传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针对关于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的便民新举措,筛选出符合享受政策标准的企业,进行一对一管家服务,确保100%宣传辅导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内部培训,严格评价把关环节。紧紧围绕纳税信用评价相关工作要求,采取集中培训、案例分析会、讨论调研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人员的专项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认真开展预评前准备工作,做好重复纳税人核实解除关联工作,严格执行纳税信用评价程序和标准,准确把握评价指标口径,认真审核评价信息,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拓展结果运用场景。落实守信激励措施,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纳税人,以提供优质纳税服务为主线,优先给予金融政策扶持,让企业的纳税信用变成“真金白银”;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为D的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从严管理,采取严格控制发票供应、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出口退税审核等措施,实现对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 

  下一步,清水河县税务局将以便民办税为契机,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持续加大纳税信用的宣传辅导力度,探索优化补评、复评、修复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更多领域拓展,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的正向激励作用,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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