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11月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了定向随机抽取,抽取户数为2户,对抽取对象2015年度至2017年度纳税情况实施检查;于2019年6月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了定向随机抽取,抽取户数为2户,对抽取对象2016年度至2018年度纳税情况实施检查。现已全部检查完毕,共计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1,997,073.49元。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