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2024年一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现决定将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或单位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欠税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