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3642
  •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采购2025年可视化推送服务项目的通告
  •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采购2025年可视化推送服务项目的通告

潜在供应商: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可视化推送服务项目(NMSW-KSHTS-202507)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比选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5年可视化推送服务 

  采购文件编号:NMSW-KSHTS-20250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5年可视化推送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25万 

  

    

  二、评分方法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一)符合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 

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内容 

符合项目需求 

 

竞标有效期 

90日历日 

 

投标价格 

不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服务期 

1年 

 

    

  (二)评审办法 

评标项和权重 

分值 

子项目及分值 

报价得分10% 

1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响应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100%×权重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服务方案 

20% 

20分 

技术方案对可视化推送服务的整体规划全面且深入,技术路线清晰合理,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技术创新性突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有一定的前瞻性,得15(含)--20分;技术方案规划较为全面,技术路线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对常见问题有应对措施,有一定的技术亮点,得815(不含)分;技术方案存在明显不足,技术路线不够清晰,只能满足部分项目需求,对关键问题缺乏有效解决方案 ,得1-8(不含)分;未提供技术方案,或方案与项目需求严重不符的,得0分。 

技术实力24% 

24分 

①组织机构完整,具有专业性团队,工作流程科学合理,管理机制和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完善(0-4分);②团队人员配备齐全,数量满足项目要求,人员专业性强,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统计师以上职称,团队主要成员具有初级统计师以上职称(0-4分);专业技术力量强,有运用前沿技术经验(0-4分);④团队分工明确具备跨领域协作能力(0-4分);⑤具备相关能力证书一个得2分,共得4分;⑥可视化推送功能的实现程度,数据可视化展示的多样性、推送的精准度、及时性(0-4分)。 

质量 

控制 

10% 

10分 

①具有质量控制制度(0-2.5分);②质量控制责任明确(0-2.5分);③质量控制措施具体且完善(0-2.5分);④具有质量控制应急预案(0-2.5分)。 

进度 

保证10% 

10分 

①项目进度安排明确妥当(0-2.5分);②项目进度有保障措施(0-2.5分);③进度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0-2.5分);④进度有可调整性(0-2.5分)。 

保密 

工作20% 

20分 

①提供项目保密方案(0-4分);②提供保密协议(0-4分);③保密监管措施严密有效(0-4分);④在数据传输环节采用加密技术,区分核心商业数据、用户个人敏感信息等不同保密级别(0-4分);⑤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4分)。 

同类 

业绩6% 

6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案例的(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每提供一个得2分,累计最多得6分。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10 号楼 3 单元 101室)获取采购文件。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上午9:00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9号楼5单元101室)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1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9号楼5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10号楼3单元101室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罗海玲 林庆涛 

  联系电话:13848186991 

  2.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闫怡芳 

  联系电话:18748117975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57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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