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自治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责任;依法承担政府基金(规费)的征收管理责任;负责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征收管理的稽查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订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五)负责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税收业务流程。
(六)预测、计划地方税税源,编制地方税收和相关政府基金(规费)年度计划。
(七)对自治区以下各级地方税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八)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现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4个派出机构、4个事业单位、100个旗县市(区)地税局、93个盟市派出机构。全区地税系统2016年独立核算机构201个,比上年减少3个,其中:行政机构197个,比上年减少3个,为撤销单位。事业机构4个。
纳入内蒙古地方税务局系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内蒙古地方税务局本级 |
2 |
内蒙古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
3 |
内蒙古地方税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4 |
内蒙古地方税务局税收研究中心 |
5 |
内蒙古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
6 |
内蒙古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 |
7 |
内蒙古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稽查局 |
8 |
内蒙古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稽查局 |
9 |
内蒙古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三稽查局 |
10 |
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含16个独立核算单位) |
11 |
兴安盟地方税务局(含11个独立核算单位) |
12 |
通辽市地方税务局(含14个独立核算单位) |
13 |
锡林郭勒盟地方税务局(含18个独立核算单位) |
14 |
乌兰察布市地方税务局(含16个独立核算单位) |
15 |
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含22个独立核算单位) |
16 |
巴彦淖尔市地方税务局(含12个独立核算单位) |
17 |
阿拉善盟地方税务局(含10个独立核算单位) |
18 |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含22个独立核算单位) |
19 |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含18个独立核算单位) |
20 |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含7个独立核算单位) |
21 |
赤峰市地方税务局(含16个独立核算单位) |
22 |
二连市地方税务局(含1个独立核算单位) |
23 |
满洲里市地方税务局(含9个独立核算单位) |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本年预算收入27990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036万元,其他收入158865.97万元。本年决算收入25857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469.23万元,其他收入109107.2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28433.23万元,主要是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年中追加在职人员提高基本工资标准资金、新考录人员工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资金、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新增补助资金、抚恤金、2016年公务交通补贴、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款项。
追加中央对地方税务部门专项补助经费、超额完成收入任务奖励等款项。
2、其他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49758.76万元,原因为各级地方政府财力紧张,地方财政补助收入未能达到预期拨付金额。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内蒙古地税系统2016年度收入总计313,846.8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9469.23万元,其他收入109107.2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5270.36万元。支出总计313,846.80万元,包括本年支出270382.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464.5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13,748.14万元,下降4.20%;总支出减少13,748.14万元,下降4.20%。主要原因是2015年清理结余结转资金26655.61万元,导致总收支减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地税系统2016年当年收入258,57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469.23万元,占57.80%;其他收入109,107.21万元,占42.2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地税系统2016年度当年支出270,38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410.42万元,占92.98%;项目支出18,971.85万元,占7.02%。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地税系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058.82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9469.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9.5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0,058.82万元,包括本年支出149952.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8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882.56万元,增长2.66%;支出增加3882.56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和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6〕52号)文件精神,对职工的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和退休费进行统一调增并补发调增工资,财政厅年中追加此项经费。此外,财政厅年中还追加新考录人员工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资金、抚恤金、2016年公务交通补贴等经费。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95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03.17万元,占94.83%;项目支出7,748.84万元,占5.17%。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地税系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203.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36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621.13万元,津贴补贴47781.65万元,奖金1938.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69.34万元,绩效工资189.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6.76万元,离休费31.23万元,退休费12656.26万元,抚恤金851.48万元,生活补助131.33万元,医疗费22.06万元,住房公积金9672.65万元,购房补贴7万元,采暖补贴1158.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万元,较上年增加11,965.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对职工的基本工资、离退休费和艰苦地区津贴进行统一调增并补发调增工资;二是对新考录人员补发工资;三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旗县(市、区)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58号)要求,对全区地税系统符合职务与职级晋升人员发放职级并行工资。公用经费22,843.02万元,其中:办公费2401.37万元,印刷费842.35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14.37万元,水费79.45万元,电费742.39万元,邮电费604.65万元,取暖费1091.75万元,物业管理费1617.38万元,差旅费2755.37万元,维修(护)费2013万元,租赁费100.62万元,会议费125.76万元,培训费730.43万元,公务接待费153.49万元,劳务费812.69万元,委托业务费1028.28万元,工会经费378.92万元,福利费310.51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189.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15.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25万元,较上年增加4,412.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自治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自治区财政追加车改交通补贴;二是金税三期工程上线后,软件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地税系统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7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3.16万元,完成预算的5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9.67万元,完成预算的4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49万元,完成预算的72.98%。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预算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全区地税系统继续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规模,在原有预算基础上继续削减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地税系统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43.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67万元,占55.27%;公务接待费支出153.49万元,占44.73%。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9.67万元,车均运维费1.48万元,较上年减少3,897.42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自治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只核算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的运行费用,车改后职工交通补助列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导致该科目支出金额大幅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53.49万元,较上年减少47.6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53.49万元,接待1,342批次,共接待15,40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检查和下级单位汇报工作的接待支出。减少原因为2016年全区地税系统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压缩公务接待、降低接待标准,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内蒙古地税系统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25.53万元,比2015年增加3,521.91万元,增长19.78%。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自治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自治区财政追加车改交通补贴;二是金税三期工程上线后,相关软件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内蒙古地税系统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5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46.25万元,比2015年减少3336.72万元,降低26.51%;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94.44万元,比2015年减少2681.37万元,降低26.61%;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10.40万元,比2015年减少1297.1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是2015年金税三期工程上线,信息化建设软硬件一次性投入较大,同时对电教室和智能化机房建设进行了升级改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内蒙古地税系统共有车辆171辆,比2015年增加4辆,主要原因是在2016年资产清查中发现通辽市地税局盘盈车辆5辆,呼伦贝尔市地税局盘盈车辆1辆,鄂尔多斯市地税局盘盈车辆1辆,均为地方政府调拨车辆。区局机关本级报废车辆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是部分盟市局购置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内蒙古地税系统已对系统票证印刷、系统培训、信息化建设、税务被装购置、稽查办案、地方税改革、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项目支出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开展了预算绩效目标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莲 联系电话:0471-4343127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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