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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6-04229
  •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海勃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2026年7月非正常户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3日
  • 发文字号
    乌税高新非告(2026)6号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海勃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2026年7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91150302MA0QUR2943 

  乌海市新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顾佳乐 

  152801********812X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浙商国际商贸城3号楼25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海勃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

  2026年7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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