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食堂维修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已由上级审批,项目采购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工程施工合同估算总价约为: 523987.92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2 选取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食堂维修升级改造项目;
1.2.2建设地点:库伦旗税务局;
1.2.3项目基本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1.2.4项目编号: HNDCTL-GC-20260810 ;
1.2.5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1.2.6最高限价: 小写:523987.92元(大写:伍拾贰万叁仟玖佰捌拾柒元玖角贰分)其中:通风排烟工程的限价为:小写:24926.89元(大写:贰万肆仟玖佰贰拾陆元捌角玖分);附属设施限价为:小写:35010.80元(大写:叁万伍仟零壹拾元捌角整)
1.3 服务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食堂维修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资格要求
2.1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3.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提供声明或承诺)。
2.3 本项目不接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比选供应商所需提供材料
(一)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该项目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出具相关截图及承诺书: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不存在未修复(或有效期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等失信行为的截图并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评分标准:
(一)类似业绩(20分)
(1)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20分。
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作无效处理。
(二)服务方案(50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
无此项不得分;基本可行1-4分;可行性较强4-7分;科学可行7-10分。
(2)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无此项不得分;基本可行1-4分;可行性较强4-7分;科学可行7-10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无此项不得分;基本可行1-4分;可行性较强4-7分;科学可行7-10分。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
无此项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对工期有一定保障的得1-4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基本合理可行,且满足投标须知要求工期的得4-7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可行,且满足投标须知要求工期的得7-10分。
(5)资源配备计划6分
无此项不得分;基本合理1-4分;合理4-6分。
(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4分
无此项不得分;一般1-2分;合理2-4分。
(三)报价评审(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6年08月12日 至 2026年0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到代理公司办公地点或通过邮箱获取;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带有可查询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扫描件加盖公章;
3、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比选人报名函(见附件)。
注:到代理公司办公地点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上资料一式两份。通过邮箱报名的提供以上资料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mgzcpa@qq.com(邮件主题名称和扫描件名称格式: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将以上资料打印盖鲜章邮寄到代理公司(提供两份)。资料提供不全或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将被拒绝接受(以资料送达邮箱的时间为准)。
六、递交比选材料方式、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9:00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内蒙古中诚鹏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王花园二期23号楼105室)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比选人须递交纸质版比选文件3份(1正2副),须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应采用胶装等不能随意增加或抽取页的装订方式。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装订密封后,递交到内蒙古中诚鹏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王花园二期23号楼105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未盖章作无效文件处理。
七、公告媒体
中国招标网(www.zhaobiao.cn)、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官网(https://neimenggu.chinatax.gov.cn/nmgzzqswj/msxxgkml_19393/tlsswj/hleswj_22842/)
八、比选方式
根据比选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由评委组综合评审确认中选对象。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中选的,取消其中选结果。
九、其它
中选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进行转包,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放弃中选。
十、联系方式
选取人: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地 址:库伦旗
联系人:孙东旭
电 话:18804757709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诚鹏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王花园小区二期23#楼商铺105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547545474
邮箱:nmgzcpa@qq.com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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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