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对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MGCZ-2026-026
预算金额:470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食堂食材供应
项目期限:本次招标项目有效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执行续期采购,合同期满后,通过中标供应商上一年度合同履行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合格,续签合同,且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二年,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发送至邮箱86239389@qq.com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 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顺序排列,整体扫描为 pdf 格式提交,不接受 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退回。资料提供不齐全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下午3:00
投标地点: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6年6月4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和畅路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471-63216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3-A4座裙楼3楼32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6604847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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