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纳税信用已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良好的纳税信用不仅是企业诚信经营的体现,更能转化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帮助新设立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
政策链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24/c5222186/content.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
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务机关在次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并提供查询服务,帮助新设立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优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高守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便利性。
案例:内蒙古聚展建设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该企业因为是新登记纳税人,经营期限未满一个评价年度,导致企业2024年因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原因,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成为M级,影响该企业正常纳税申报,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影响。其主管税务局收到企业求助后,辅导企业开展信用复评。企业经过网厅申请和税务端后台审批后,成功通过新设立企业复评,将信用等级调整为B级,有了可以申请留底退税的资格。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的优化升级,极大解决依法诚信纳税的新办纳税人享受红利需要等待的问题,也进一步激励了纳税人从开业就重视纳税信用等级,规范涉税行为,踏实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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