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乌审税强拍〔2026〕07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乌审旗税务局乌审召镇税务分局
联系人:樊思杰
联系电话:7585002
附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乌审税强拍[2026]7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审旗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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