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税务局:为新能源发电系好合规“安全带”
内蒙古“风光”资源富集,新能源发电总装机量位居全国首位。2025年,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新能源发电装机量已达659万千瓦,居全盟第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前列,全年新能源产业贡献各项税收预计将占该旗总税收收入的1/3以上。国家税务总局阿巴嘎旗税务局聚焦新能源发电行业用地、建设、运营等生产环节,加强税费合规管理,为新能源发电企业系好合规“安全带”。
把好开工前用地税费申报关
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前,征用土地是关键一步。而与土地相关的涉税费问题,往往是新能源发电企业成立后面临的第一道风险。
比如,新能源发电企业施工时,需要临时占用耕地。这时,可能因为企业内部办理相关手续的部门与财务部门沟通不畅、林草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或者临时用地不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缺少“先税后证”源头管控等情况,易出现耕地占用税少缴漏缴、超期申报等问题。
2025年初,阿巴嘎旗税务局聚焦这一涉税风险点,牵头建立税务部门、林草部门和用地单位三方联动机制,整合“林草两费”缴纳、临时用地许可办理、耕地占用税申报等关联事项。林草部门向企业一次性告知用地事项办理流程,税务部门按不同时间节点对企业进行多次提醒,防范发生涉税费风险。2025年以来,当地6家新能源发电企业涉及临时用地产生的12笔耕地占用税均按时申报缴纳。
“新能源发电项目用地面积大、涉税费环节多,一旦错过税费申报节点或漏报税款,会造成较大的税收风险。现在税务部门全程跟进,帮助我们做好事前风险防范,使公司经营更加安心。”泰富能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马宝全介绍,该公司参与建设的248万千瓦新能源大基地项目,作为锡林郭勒盟特高压外送通道的重要电源点,如今正如火如荼全速推进。
部门协作,加强企业建设期税费监管
新能源发电项目进入建设期后,多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施工单位规模和资质要求比较高。就阿巴嘎旗而言,项目的外地施工单位居多,而建设期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税收主要来源于外地施工单位。2025年春季项目开工后,阿巴嘎旗税务局利用锡林郭勒盟涉税费信息交换共享工作机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涉税信息的收集比对。
2025年以来,阿巴嘎旗发改、住建、水利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向阿巴嘎旗税务局传递了29批次共500余条涉税信息。有了这些部门的信息共享,阿巴嘎旗税务局得以在关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大税种的基础上,将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砂石资源税以及水利建设基金等以往容易忽略的小税费种列为对外地施工单位的监管重点。通过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处理、比对分析,治理成效开始显现。2025年截至目前,各项小税费种收入同比增长近60%,阿巴嘎旗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外地施工单位报验登记率也达到了100%。
“我们通过加强部门间协作,拓展外地施工单位税费监管外延,从管好一个项目到管好一个企业,再到管好一个行业。我们还提醒发包方新能源发电企业,在付款时协助查验外地施工单位的本地预缴完税凭证,把新能源发电企业也纳入税费监管的‘协同网’中。”阿巴嘎旗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赵伟说。
及时提醒,避免运营期企业错享政策
阿巴嘎旗面积广阔,新能源发电项目分布较为分散,历史土地税源信息精准度不足,城镇土地使用税难以做到精准监管。2025年下半年开始,阿巴嘎旗税务局充分运用“税即视”系统,将新能源项目土地信息与“税即视”系统信息相结合,横向比对自然资源部门用地审批文件、不动产登记、市监部门生产经营地址等数据,重新校准税源地理标记,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从低适用土地税额标准、临时占用土地未到期提前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等问题。该局设计了“新征用耕地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未及时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风险指标,定期开展风险筛查。截至目前,该局通过风险筛查,共提醒8户企业依法补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
新能源发电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部分企业在年底并网发电,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确认时间容易成为涉税争议焦点。2025年初,阿巴嘎旗税务局建立了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享受台账,为企业登记并网时间、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时间、政策享受时间区间,并留存第一张电费结算单,提示企业防范延迟确认收入导致的错享政策风险。
2024年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修订后,阿巴嘎旗部分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在目录范围内,应停止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截至目前,阿巴嘎旗税务局联合发改部门提前提醒企业,共帮助16家企业避免错享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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