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税务局:落实优惠政策 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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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确保科技创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兴安盟税务局秉持协同共享理念,打破部门壁垒,积极探索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政策红包激发创新活力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企业,致力于中成药、中药、蒙药饮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给企业带来了重大利好。 

  “医药领域的技术产品创新时间长、链条多、费用大,一个产品从创意、立项、研究,到试制、临床验证,再到正式上市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和时间成本,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是国家对我们最实在的支持。”企业负责人向公伟表示,今年前3季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达到了2872.52万元,随着加计扣除力度的不断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断减轻。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积极贯彻协同理念,通过拓宽协同工作范围,进一步深化与财政、统计、工信局等部门合作,打通信息壁垒,整合资源,推行“事前精准宣传,事中数据定位,事后完善辅导”全环节服务模式,精准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企业发展鼓足了底气。 

  优化服务确保红利直达 

  内蒙古宏达压铸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规模最大的压铸生产民营股份制企业,是集铝合金压铸生产、机械加工为一体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也是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压铸生产企业之一。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236万元,相比上一年度增长了7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了负担,让我们得以把变速箱壳体轻量化在内的三项技术列为研发项目。今年以来,我们还享受到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这必将是我们今后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有效动力。”宏达压铸法人、自治区级人大代表宋国宏说道。 

  只有政策加码、实惠落地,才能有效帮助企业爬坡过坎、减负升级。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紧抓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这个关键点,充分发挥团队管理优势。为确保重点税源企业能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按照“一企一策”思路,为企业量身制定个性化方案,选派专人为企业讲解相关税收政策及会计核算要求,用实际行动为制造业企业发展赋新机。 

  “以前享受优惠政策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备案,备案通过后才能享受相关的优惠。如今我们公司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申报表单和留存备查的辅助账等材料都精简了,享受时间由次年年度汇算清缴享受改为当年第三季度预缴时即可享受。”中蒙制药财务副总王勇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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