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税务局:转登记 帮助企业华丽“转身”

发布时间:2019-06-25 10: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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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通辽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又一次来到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朱瑛满脸笑容地迎了出来,高兴地说:“我们已经成功的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了,真心感谢你们及时出谋划策,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 ” 

  原来,今年3月中旬,该局在开展风险应对工作过程中对该企业进行过一次纳税辅导。“上一次来的时候,朱总的脸色可比现在差多了,我们想这是遇到困难了,就深入了解了一下情况。”市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王金昊说道。果然,该企业因为所生产的药品均为毛利率较低的普通药物,加上经济下行压力市场购买力较低,2017年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8年3月份开始停产,仓库里堆积了许多存货待销售。虽然此次增值税税率降低了3个百分点,但企业还是感到缴税负担较重。

  税务人员了解情况后向朱瑛建议:可以按照《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政策规定,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从2001年4月成立之初即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停产,转登记前连续12个月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符合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9年第4号公告将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延长到了今年年底,你们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转登记后既可以按照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又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相比之前预计少缴税款37.5万元,能大大降低注销前处置存货需要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压力。” 王金昊解释说。

  税干此次深入企业,除了宣传减税降费系列政策外,还帮助企业梳理了转登记后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点,强调了发票开具、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

  一般纳税人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出台以来,在通辽市税务局的宣传辅导下,全市已经有648户企业进行了转登记,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小微企业“税负”,使企业能够有更充足的资金应对市场变化,助力解决小微企业生存困难。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了,税务部门的管理方式也变了。为了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政策,该局积极开展纳税辅导,将转登记的条件、办理程序等政策第一时间送到纳税人手中,并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转登记,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实现“减税降负”。同时,该局还将风险应对与税收宣传、政策讲解、纳税辅导紧密结合,从纳税人的诉求出发,主动为纳税人梳理风险点,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个性化问题,从“事后处罚”向“事前辅导”转变,引导纳税人自查自纠,帮助企业完成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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