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深入落实“放管服” 着力做到“三提升”

发布时间:2018-12-10 09: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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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税务总局、内蒙古税务局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抓好优惠落实、风险管控、纳税服务等工作,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遵从度和获得感。

  ——政策放到位,提升纳税人获得感。认真抓好利民惠民政策落实,通过网站、微信、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努力使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抓好增值税“三项改革”减税政策落实,2018年5月1日至11月底,全盟享受增值税税率下调的企业2368户,累计减税3051万元;办理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164户,累计减税30万元;办理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24户,累计退税13630万元。抓好优惠政策落实,前11个月,全盟享受增值税优惠纳税人311728户次,累计减免税款4.05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减免276020户次1.89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1118万元,减免车辆购置税672万元。

  ——风险管得住,提升纳税人遵从度。加强增值税风险源头管控,依托金税三期及电子底账系统筛选分析出凭票抵扣和进项留抵较大的144户农产品加工及销售企业并逐户开展核查,累计应转出进项税额1829万元,初步查出涉嫌虚开企业2户,自5月份开展核查工作至今,税务总局、内蒙古税务局下达的风险任务中未出现涉及兴安盟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源头企业虚开疑点。加强建筑业日常风险防控,通过用项目找企业及用企业找项目的方法,梳理出203个建筑项目,建立了建筑项目台账和企业工程项目台账,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做好增值税风险任务应对,前11个月核查风险疑点企业28户。

  ——纳税服务优,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加大电子发票推行力度,“点对点”进行政策宣传解释,让企业充分了解电子发票具有降低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保存使用等特点和优势,增强其使用电子发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截至11月底,全盟已推行电子发票的企业6908户,占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56.17%。对全盟59户税负上升的民营企业进行调研分析,找出企业增值税税负增加的原因,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帮助企业梳理出全部可抵扣进项项目及应享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应享尽享政策红利。整理出6大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入开展政策辅导和跟踪问效,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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