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依法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03 16: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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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发展,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截至11月底,该市104户盈利的小微企业均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优惠,受惠面达100%,减免税额129.384万元,同比增加43.386万元;户均减免税额1.244万元,同比增加0.244万元。

  一是广泛宣传,确保应知尽知。积极宣传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文件,对内加强对税务干部相关政策的培训,提高税收业务水平,提升纳税服务能力,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差、不走形;对外广泛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介,宣传培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背景、意义、政策内容、办理流程、注意事项,提升纳税人政策关注度和掌握度,让优惠政策家喻户晓、应知尽知。

  二是自查自纠,做到应享尽享。加强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的督导检查,对小微企业征期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主动与应享未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取得联系,面对面讲解优惠政策,辅导纳税人进行申报更正,及时享受优惠。定期回顾工作,主动了解纳税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小微企业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

  三是加强后续管理,增强税法遵从度。将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持续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同时加强企业预缴申报及汇算清缴申报后续管理,严格审查小微企业资格条件,防止和杜绝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过程中弄虚作假导致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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