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区税务局关于第一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的潜在投标人在乌海市思正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与和平街交汇处移动公司(二三局)三楼)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HSZ-2020-3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3070039元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工程内容:承重系统、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5、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6、投标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企业法人代表来领取时应提供授权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本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陆万元整(¥6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形式、银行保函。
收 款 人: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区税务局
账 号:15080538267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海市海勃湾区支行
若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或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自行到招标人财务换取收据。打款时在备注栏必须填写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字样,不按上述要求填写者,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银行进账单和收据彩色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或担保保函彩色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保函形式;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8月10日至 2020年8月14 日(五个工作日),每日8:30 时至 12:00 时,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到乌海市思正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领取(详细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与和平街交汇处移动公司(二三局)三楼。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与和平街交汇处移动公司(二三局)三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区税务局
联 系 人:乔皓博
电 话:17647416652
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乌海市思正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与和平街交汇处移动公司(二三局)三楼
联系人: 武工
联系电话:0473-2798888 15174720015
Email: whsszgcglzxfw@126.com
2020年 8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办理 (项目名称)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本公司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不挂靠资质。否则,自愿接受招标人“中止合同、无偿清场、所发生工程量不与结算”的处罚。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