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拟组织召开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及《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拟组织召开乌海市西斯利电气有限公司(91150302783008403P)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乌海市西斯利电气有限公司
本案调查人员:贾凌、李锦明
案由:当事人对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的拟处罚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时间:2025年10月16日9点30分
听证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一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0月14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