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 “内蒙古海隆润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 “内蒙古海隆润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内蒙古海隆润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150100603008562D | 牛志刚 | 呼税稽一罚〔2024〕3号 |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 该公司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取得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处以罚款3500元 | 0.350000 | 2024/05/30 |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