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税务局:税法进乡村 “田间税课”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你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社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像您自己种的小香米就是免税农产品。”一句句耐心细致的答复,让纳税人缴费人对政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拉家常,聊农活,共谈“税”事 

    

  四月春耕忙,税宣暖乡村。在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到来之际,清水河县税务局“青蓝”税宣小分队于41日“首宣日”来到清水河县北堡乡老牛坡村,深入农业合作社和田间地头,向村民宣传税法知识和各类税费政策,紧扣“税助发展 向新而”主题,让“税务蓝”助力这座红色革命老村焕发新活力。 

  眼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税务干部趁着合作社农民们休息的空闲时间,直接将“课堂”摆在了田间地头,税务干部和村民大家围坐在一起,一边拉家常,一边聊农活,共谈“税”事,共话发展。小分队的成员们在深入了解了老牛坡村的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后,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涉农法律法规和支持乡村振兴的相关惠农政策,并有针对性地回答了村民们现场提出来的涉税费问题,受到了村民的欢迎。这种沾着泥土的“田间税课”让税务干部与村民坐在一块,缩短了双方心与心距离的同时,更使此次税宣活动的效果真正落在了实处。 

惠农政策讲解 

  “这次你们的到来不仅为我们解答了一些实用的法律问题,还将很多惠农政策即使宣传给了我们,给我们村集体的发展又增添了新动力,真是太感谢税务局的同志了!”老牛坡村村委会主任高云说 

  接下来,清水河县税务局将继续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深入更多纳税人缴费人中间问需解难,在宣传过程中不断提升精度和准度,深度释放各项税收政策红利,真正将税宣成果走深走实,让政策“春风”吹进更多纳税人缴费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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