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赴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交流学习电子征管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21-02-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了贯彻自治区税务局要求,快速推进自治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在全区的顺利推进,实现电子化、信息化档案管理的目标,22日上午包头市税务局征管科副科长佟剑翔带领包头市各旗县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与业务骨干等一行18人前来我局进行交流学习。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征管科科长于树海、副科长李欣、赛罕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邬文泉及相关人员进行陪同。 

  首先,于树海科长代表高俊宏局长对前来进行考察的包头市税务局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表示呼市税务局对此次交流活动十分重视。随后邬文泉总会计师介绍了赛罕区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的设备配置情况,以及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并播放了由赛罕区税务局组织拍摄的系统教学视频,全方位的对区局要求的各项指标和系统操作进行了讲解。会议期间包头市税务局的同志们认真做了笔记,对区局提出的要求认真聆听、深刻领会,与赛罕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咨询与交流。 

  接下来包头市税务局一行来到了赛罕区税务局机关三楼办公室,由电子档案工作负责人师浩升同志进行了全流程的业务讲解,从录入到入库,细致的让同志们了解了电子档案系统的全部用例功能和操作流程,并带领大家对我局的档案室进行了参观。

  此次交流学习活动认真的贯彻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推进要求。包头市税务局佟剑翔同志一行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学习,提升了对电子档案各项指标和系统操作的了解程度,为包头市税务局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税收征管档案的有效利用,是目前各级税务机关的迫切需求,是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的必要手段。经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全面升级后的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为统一和规范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赛罕区税务局作为试点单位将不断探索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工作方式,持续贯彻区局要求,共同携手为全区征管工作不断完善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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