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费顺利试点开征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12月1日,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开出长期护理保险第一张完税证明,标志着呼和浩特市作为全国49个试点城市之一,除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之外的社会“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顺利开征,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试点顺利开征城市。

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费开征试点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政策覆盖范围广,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全部纳入参保缴费范围。二是缴费服务便利化,试点起步阶段长期护理保险缴费从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不增加缴费人负担。三是入库核算独立化,设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预算科目,独立设计推进、独立入库核算。
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三个切实”有力举措,将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费征收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局党委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试点开征工作重要意义,按照上级党委相关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压茬落实,确保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准备措施到位、征收服务到位、宣传辅导到位等“四个到位”。二是切实推进协同共治。在呼和浩特市政府、自治区税务局、财政厅、医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的大力支持和精细指导下,市局与呼和浩特市医保局、财政局、人行国库等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顺利完成征收方式确定、预算科目设置、征收入库测试、数据信息共享等重点任务,为顺利开征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切实优化缴费服务。持续拓宽“非接触式”缴费渠道,优化缴费流程,实现缴费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网上办”“掌上办”,同时持续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个性化缴费服务诉求,做好兜底服务保障,确保长期护理保险这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将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费试点征收,积极发挥税费问题协同机制有力抓手作用,及时解决缴费人在试点开征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为广大缴费人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服务,切实提升首府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长期护理保险事业的发展贡献首府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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