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第三季度欠税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9月份企业、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欠税公告2025三季度.xls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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