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2024年7月非正常户公告
非正常户公告
二边合税 税告 〔2024〕 7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一 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预计公告日期 |
1 |
91152501597331290H |
二连汇峰工贸有限公司 |
黎荣海 |
居民身份证 |
440727********4418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北环路南、友谊路西检查站住宅楼08001号 |
2024-06-03 |
2024-07-01 |
2 |
911525013998780680 |
二连市皓布日商贸有限公司 |
严光哲 |
居民身份证 |
231083********3913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欧亚大街南、和谐路东威铭贸易公司办公楼一楼 |
2024-06-03 |
202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