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税务局职工餐厅肉蛋奶类食材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二连浩特市税务局职工餐厅肉蛋奶类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LHTSW202403200002)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价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二连浩特市税务局职工餐厅肉蛋奶类食材采购项目

  二连浩特市税务局职工餐厅位于二连浩特市前进路北1227号(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楼1层),面积为581㎡,日常用餐人数约100人。为保证职工餐厅运营,现对肉蛋奶类食材进行集中采购,所需的食材种类主要包括肉类、禽蛋、牛奶及奶制品等食材。

  采购资金预算: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按月结算,结算金额=每月实际采购量*市场零售价*1-折扣率)。在保证食材质量的前提下,本项目比价主要对响应折扣率进行比较,报价折扣率为0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项目不分包。

  (四)服务期/交货期:1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比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2.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与项目采购食材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从业人员须有《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

  5.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二)食品安全与卫生标准

  在食材采购过程中,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应放在首位。餐厅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卫生标准,严禁有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产品。同时,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提供完整的食品追溯信息,确保食材来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食材质量要求

  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识完整,有1年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

  2.肉类:猪肉、牛羊肉、禽肉证件齐全,感官无异常,鱼类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

  3.冷冻类、蛋类保证优质的等级和外观,无变色、变味。

  4.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

  5.所有食材有外包装的,其外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

  (四)配送服务要求

  1.具备冷、鲜、冻食品食材相关储藏和配送设备,保证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保持新鲜和卫生。

  2.供货商与供货订单不符应立即更换,补送或更换商品应在1小时内送达。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食材,当场清退。

  3.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五)验收标准

  (一)肉类禽蛋(含生鲜、冷冻品、鱼类、熟食)

  1.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标识等相关材料。随食材一同交付。冷冻食品,包装上必须有生产日期食品编号。

  2.鲜肉必须确保每日新鲜,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湿润,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虫状等小颗粒灰色寄生虫。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无碎骨、无注水。

  3.五花肉指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猪肉;瘦肉指脂肪含量低于5%的去皮瘦猪肉;排骨指脂肪含量低于5%,不带排骨头,整排的猪排骨。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4.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5.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6.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7.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8.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

  三、比价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自 2024320日至2024326日,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书,到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前进路1227号二连浩特市税务局办公楼一楼102室,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四、比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比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32617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102室(地址:二连浩特市前进路1227号)。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联系人:黄鹏宇

  联系方式:15047959266

  地址:二连浩特市前进路1227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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