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2025年2月非正常户公告
非正常户公告
二税城分 税告 〔2025〕3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二〇二五 年 三 月 二 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预计公告日期 |
1 |
91152501764453253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连浩特石化支行 |
新朝克图 |
居民身份证 |
152529********2116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诚信路南00827号 |
2025-2-01 02:00:00 |
2025-3-02 |
2 |
91152501MA0MXLH45E |
二连市鼎鑫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郭涛涛 |
居民身份证 |
152501********0017 |
察哈尔街北、前进路东北角原执法局大楼四楼405号
|
2025-2-01 02:00:00 |
2025-3-02 |
3 |
91152501MACU89X20Q |
二连浩特市利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安丁 |
居民身份证 |
152323********603X |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锡林区肯特街北,迎宾路西个体综合楼01011号 |
2025-2-01 02:00:00 |
2025-3-02 |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