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二税稽罚〔2024〕7号 | 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 罚款 | 该公司2020年12月至2022年存在账外经营的情况,其中2020年少记收入6,073.81元、少计成本4,940.84元;2021年少计收入5,396,532.65元、少记成本4,384,959.66元;在2022年少记收入4,273,739.86元,少记成本3,476,589.97元。该公司存在少缴增值税及相关附税、企业所得税的违法事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贰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 | 91152501MA0NDAGE28 | 高甲山 |
对该公司按偷税处以少缴税款0.6倍的罚款 842,763.4元。 |
2024年8月15日 |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稽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