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二连市坤益腾金属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二连市坤益腾金属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52501396433709)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二税稽检通〔2024〕 13号),文书内容如下: 

  事由:拟对你单位进行立案检查。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我局拟对你单位进行立案检查,决定派潘晓明、刘晓云等人,自 2024  7  24 日起对你(单位) 2014  9  24 日至 2016  12  31 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二税稽检通〔2024〕13 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检查通知书》(二税稽检通〔2024〕13 号)正本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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