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依二连浩特市先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决定对二连浩特市先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税收违法案件公开举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二连浩特市先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调查人:许颖、骆一博、刘彬、潘晓明
听证时间:2023年1月9日上午9时
听证地点:二连浩特市前进路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九楼会议室
参会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查正常后即可参加听证会。
联系电话:0479-753953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