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4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特编制202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内蒙古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通过内蒙古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991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3条,发布税收政策87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50条,其中解读材料26条、解读产品124个;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况信息55条,及时公开办理情况。

  及时主动公开税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12366热线等渠道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一是通过门户网站纳税人学堂举办“税务讲堂”多维度解读税费政策。二是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通过视频、长图等形式,将政策转化为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和执行。三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税费政策库并实时动态更新,帮助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机制。积极热情为申请人解决相关问题,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并合理引导,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诉求和新需要。2024年,内蒙古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按期办结率100%。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统筹推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强化信息内容全流程监管,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积极开展多形式税费政策解读,通过热点问答、局长信箱等多渠道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切实提升网站、新媒体影响力传播力。2024年,内蒙古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08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23篇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88微博发布信息528,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评价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对下级税务部门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建立涉税舆情动态监测机制,动态完善税费关键词库,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筛查等方式,实行7×24小时不间断常规性监测,积极主动、审慎稳妥地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内蒙古税务局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税收工作实际需要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一是在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效、力度上还需加强;二是对各盟市、旗县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积极做好内蒙古税务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和范围,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邮编:010020,电话:0471-5909002)。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邮编:010020 网站标识码:bm29050005 蒙ICP备11002660号-2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