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制发的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税务机关机构改革后,会出现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依据不规范等问题。为适应改革需要,解决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问题,我局决定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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