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1151231-9/2026-00096
  •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01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6年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2号公布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 

  2026年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关联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解读

  关联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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