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5767
  • 主题分类 税务新闻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郭鑫鑫偷税案件
  •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郭鑫鑫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郭鑫鑫偷税案件。 

  经查,2020年至2022年,郭鑫鑫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销售舞蹈课程等经营活动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41.01万元。202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68.8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少缴,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税务部门将在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持续加强对新业态的税收监管,依法保护税收公平,维护良好税收经济秩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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