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 采购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二)采购资金预算:30万元,超过采购资金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项目不分包。
(四)服务期/交货期: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综合评选/比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二)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综合评选/比价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自 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29日,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书,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20室,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四、综合评选/比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综合评选/比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1320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联系人:刘芳
联系方式:0471-5909026
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7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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