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1151231-9/2024-04949
  • 主题分类 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 标题 2024年第四季度新媒体检查情况
  •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第四季度新媒体检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相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站常态化监管的相关要求,2024年第四季度,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14个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媒体账号(检查比例为100%,含微信账号16个,新浪微博1,其他4个)进行了检查。被抽查的新媒体运行状况良好,全部合格。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5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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