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原)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要有以下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自治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责任;依法承担政府基金(规费)的征收管理责任;负责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征收管理的稽查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订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五)负责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税收业务流程。   

(六)预测、计划地方税税源,编制地方税收和相关政府基金(规费)年度计划。

(七)对自治区以下各级地方税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八)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2018年,全国税务系统征管体制改革,国地税机构合并。改革后2019年实行新的经费保障体制。2018年部门决算仍以原地税部门预算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编报。

1.机构情况

原自治区地税系统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4个派出机构、4个事业单位、101个旗县市(区)地税局、93个盟市派出机构。全系统2018年独立核算机构202个,其中:行政机构198个,事业机构4个。与2017年相比新增行政单位1个,为呼伦贝尔市地税局稽查局。

纳入内蒙古地方税务局系统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本级

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研究中心

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

7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稽查局

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稽查局

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三稽查局

10

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含17个独立核算单位)

11

兴安盟地方税务局(含11个独立核算单位)

12

通辽市地方税务局(含14个独立核算单位)

13

锡林郭勒盟地方税务局(含18个独立核算单位)

14

乌兰察布市地方税务局(含16个独立核算单位)

15

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含22个独立核算单位)

16

巴彦淖尔市地方税务局(含12个独立核算单位)

17

阿拉善盟地方税务局(含10个独立核算单位)

18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含22个独立核算单位)

19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含18个独立核算单位)

20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含7个独立核算单位)

21

赤峰市地方税务局(含16个独立核算单位)

22

二连市地方税务局(含1个独立核算单位)

23

满洲里市地方税务局(含9个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018年度预、决算收入支出差异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收入

支出

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本年预算数

172,735.81

135,289.20

309,721.32

35,978.48

本年决算数

216,529.07

89,298.12

292,410.69

29,284.59

差异

43,793.26

-45,991.08

-17,310.63

-6,693.89

 

2.预决算收入支出数差异原因分析

1)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43,793.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财政追加经费45,929.9万元。其中,协税员养老保险7,419万元,自治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32,530万元,自治区本级20187-12月调整基本工资经费2,078.6万元, 2018年新考录人员工资缺口及去世人员抚恤金、丧葬费1,040.4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经费2万元,互联网涉税业务CA认证服务费810万元,社保费征收手续费1,305万元,电子缴税业务手续费744.9万元。

2)其他收入较年初预算减45,99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补助拨款的年初预算数为各单位预测数字,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拨付,地方财政补助收入未能达到年初预期拨付金额。

3)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2018年全系统继续厉行节约,在保证人员经费的前提下,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压缩,重点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4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大型修缮项目跨年度竣工结算;二是由于受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影响,部分单位的项目延缓或取消,未能如期完成预算;三是部分单位代扣代收代征手续费未支付。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60,778.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05,827.1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4,951.17万元;支出总计360,778.3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083.0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4,566.22万元,增长10.60%;支出总计增加34,566.22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年中拨付201410月至201812月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费、追加了以前年度补缴协税员养老保险、自治区本级20187-12月调资增加了基本工资。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5,82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529.07万元,占70.80%;其他收入89,298.12万元,占29.2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1,6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10.69万元,占90.90%;项目支出29,284.59万元,占9.1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8,321.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92.30万元;支出总计218,321.3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234.0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6,916.86万元,增长20.40%;支出增加36,916.86万元,增长20.40%。主要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年中拨付201410月至201812月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费,追加了以前年度补缴协税员养老保险,自治区本级20187-12月调资增加了基本工资。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6,08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203.71万元,占95.43%;项目支出9,883.59万元,占4.57%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20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630.2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331.55万元,津贴补贴56153.67万元,奖金2489.95万元,绩效工资257.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1777.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1.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62.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37.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0.17万元,住房公积金11631.59万元,医疗费46.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027.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40.83万元。较上年增加43,146.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年中拨付201410月至201812月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费,追加了以前年度补缴协税员养老保险,自治区本20187-12月调资增加了基本工资。公用经费28,57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07.18万元,印刷费877.71万元,咨询费48.4万元,手续费291.14万元,水费114.64万元,电费1070.55万元,邮电费655.68万元,取暖费1585.56万元,物业管理费2815.2万元,差旅费3038.31万元,维修(护)费2220.42万元,租赁费404.53万元,会议费110.84万元,培训费1147.52万元,公务接待费42.97万元,劳务费1397.55万元,委托业务费408万元,工会经费436.25万元,福利费415.5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73.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91.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0.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69.41万元。较上年减少2,319.8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印刷费减少;维护费减少(2017年金税三期工程上线运行后,配套的各类软件及软件运行维护费较多)。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96.8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22万元,完成预算的8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6.25万元,完成预算的9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97万元,完成预算的48.5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8年,全区地税系统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总体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9.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25万元,占86.90%;公务接待费支出42.97万元,占13.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68万元,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主要原因是:(原)通辽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新购置一辆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3.57万元,用于正常的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车均运维费1.95万元,较上年增加53.9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用一般公共预算,本年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42.9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42.97万元,接待401批次,共接待4,63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检查和下级单位汇报工作的接待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03.16万元,比2017年减少2,551.75万元,降低8.6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印刷费减少;维护费减少(2017年金税三期工程上线运行后,配套的各类软件及软件运行维护费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4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0.74万元,比2017年减少4,208.38万元,降低34.7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86.48万元,比2017年减少2,517.71万元,降低43.40%,主要原因是: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很多采购项目进行了整合,未按年初计划执行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37.15万元,比2017年增加1,023.95万元,增长11.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规定,将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内容尽可能纳入政府采购系统,故数字上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原)自治区地税局领导用车;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单位机要通信工作;执法执勤用车302辆,主要用于:系统执法执勤工作使用;其他用车2辆,一辆为乌海局以前年度购置,已封存;一辆为锡盟白旗地税局拉水车,待处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9台(套),主要是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机房电器设备、UPS设备、小型机等设备,比2017年增加26.00台(套),主要原因是机关本级和电子税务中心以前年度决算时这些设备全部统计在“其他固定资产”中,2018年决算时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将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数量和价值单列了出来。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对系统票证印刷、系统培训、信息化建设、税务被装购置、稽查办案、地方税改革、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项目支出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开展了预算绩效目标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丽      联系电话:0471-33092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