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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创业路4号,邮编:016000,电话:0473-206087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海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网站乌海市频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400余条,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做到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严守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和发布,保证信息质量。加强对各区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局的督促指导及时核查信息发布情况,并进行通报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发挥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网站乌海市频道主体作用的同时,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乌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作用,设置了“兴税有Young”“税费支持强动能 利企便民添活力”合集,做好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设置专门指标对各基层税务局及局内各单位进行考核,通过不定期通报等形式,提升局内各单位的参与度,和基层税务局的规范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发现了一些不足:一是对工作动态内容更新时效性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还不够顺畅为此,我局一是通过信息考评等手段,调动了局内各单位和基层税务部门的报送积极性,工作动态内容更加具有时效性;二是压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运转效率得到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区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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