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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要求,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有序推进主动公开,不断加大税收工作透明度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始终坚持将”互联网+政务公开“建设作为全年政务重点工作内容,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网站乌海市频道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500条,转发和发布解读信息5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此外,充分利用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微信、等渠道加税收政策宣传辅导解读力度,提供政策查询等服务。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由专人负责接收转办工作,严格执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对纳税人、缴费人申请公开事项实行台账化管理,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公开程序、强化公开实效。全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多举措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内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明确公开内容、时限、审批、程序等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公开。二是规范基层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按季度督促旗县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赴基层局实施督查检查,切实做到组织领导有序、机构设置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四)着力完善平台建设,畅通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以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网站乌海市频道为主体,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乌海市频道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内容。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纳税人学堂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乌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作用,共发布信息360条,关注人数达到10658人次。 

(五)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推动工作改进提升

将绩效考评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和各科室重点工作中的考核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单位进行绩效扣分,同时探索建立激励鞭策机制,在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同时提升主动性、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仍然存在公开程序不够规范、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二是对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掌握不全面,例如个别基层局对部分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信息还存在更新发布不及时的情况。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区局和乌海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继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有效性,切实运用好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积极开展对外宣传、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调研了解,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不断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力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提升和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创业路4号,邮编:016000,电话:0473-38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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