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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乌海市税务局在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条例》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夯实公开基础,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有力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制作的涉税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587条,其中官方网站246条,微信公众号“乌海税务”发布信息44341条。办税服务厅主动免费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宣传资料及宣传册子。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拓展受理渠道,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个,均在法定工作日内答复。从申请方式看,主要以邮寄方式为主;从申请内容看,主要集中在税收发票公开上,要求公开房产税票、契税发票等。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个到位”。修订完善全市政务公开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公开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行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把税务网站作为“主阵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还有通过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办税厅公告栏、两微一端、主流网站媒体等及时发布各类涉税信息。

  (四)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第一时间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还有利用网站、报刊、报纸、新媒体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收工作、税收政策进行宣传报道、解读解答。

  (五)在加强监督考评方面。持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素养严。强化税收舆情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督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66.3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的把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全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修订完善公开制度。围绕税收依法治税、税收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二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进一步加税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严格依法依规对应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发布重要信息时做好深入解读工作预案。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做好公众关切信息的回应工作。四是持续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创业路4号,邮编:016000,电话:0473-38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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