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2025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91150302MACMMJEMXJ |
中正屹安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 |
刘子绪 |
150304********4015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青山路西纬七街北的宜嘉食品药品物流园 1#综合办公楼 301 室 |
91150302MAD40MDL9B |
内蒙古涵润洋能源有限公司 |
王忠义 |
370828********4015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林荫街道林荫大道东街北六街坊7号凯阳建材城17号楼-商业-16 |
91150302MAE4LABP2Y |
内蒙古三盒中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徐嘉鑫 |
152726********0918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林荫大道6街坊7号凯阳建材城B区13号楼07室 |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海勃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
2025年 6 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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