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乌达区税务局
2025年3月4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91150304MADK6FAW86 |
乌海市宝盈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王埃军 |
150802********001X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胜利西街11栋3号 |
2 |
91150304MAE2WERJ42 |
乌海市安家天下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好景二分公司 |
裴姣 |
150304********3046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公园北路三街坊好景嘉园B区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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