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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市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税收政策法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人事任免、行政执法等信息。主动转发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制发的相关的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关注度高、覆盖面广的涉税事项通知。通过政策解读、图解税收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让广大纳税人更加直观地了解和把握最新政策法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海勃湾区税务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岗位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切实做到群众应知尽知。全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5个,均严格按照要求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二是提升人员综合素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学习兴税平台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在保证人员素质有效提升的同时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严格落实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始终坚持将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同时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税宣资料架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办税须知等;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做好26个领域专栏信息公开工作,在税收管理领域及时更新各类涉税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上级主管机关要求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审批发布程序,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不涉密。2021年我局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学习贯彻还不够深入;二是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海勃湾区税务局将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贯彻落实,确保对其学深悟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2号,邮编:016000,电话:0473-20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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