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2024年10月非正常户公告

 非正常户公告

库税 税告 2024〕 11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四 十一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 号

纳税 人识 别号

纳税人 名称

法定代 表人(负 责人、业 主)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业主)身份 证件种类

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 业主)身份 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 地址

非正常 户认定 日期

预 计 公 告日期

1

15232 1********1 21201

通辽市振兴房 地产开发建设 限公司

李恒军

居民身份证

152321********1212

库伦旗库伦镇

2024-10- 01

2024-11 -01

2

93150 524MA0MYDN12Y

库伦旗 扣河子镇尹学昌养殖专业合作社

尹学昌

居民身份证

152325********6018

内蒙古自 治区通辽 市库伦旗扣河镇东窑村东窑北 组

2024-10- 01

2024-11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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