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0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内容涵盖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盟市频道-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http://www.neimenggu.chinatax.gov.cn/nmgzzqswj/msxxgkml_19393/hhhssw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陶利西街,邮编:010020,电话:0471-3358507)。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监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形成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我局积极参加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税务系统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能力,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严格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细化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公文公开审核、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队伍,有力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和市保密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保密专项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的原则、范围和内容,对拟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由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后,经分管局领导审批,交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更新完善《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路径,包括邮箱、信函、传真等多种方式,明确答复时限范围。 

  (三)规范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继续依托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微信等平台,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版网站管理要求,主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完善信息公开51级目录、10个二级目录、21个三级目录信息更新与维护。充分运用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盟市频道、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旗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税务动态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等事项,发布通知通告、宣传税收工作动态,最大限度地让纳税人了解涉税信息。2020年,我局累计公开各类文件信息1073,其中市局门户网站566、系统内网282、市政府门户网站225,在《呼和浩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中位列第5 

  二是认真落实《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工作要求。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对旗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与监督,定期开展网站巡查,对旗县区税务局网站更新和建设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持续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坚持和完善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公布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局长信箱,让社会和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了解更及时、渠道更多样、监督更方便,扩大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面。进一步畅通征纳沟通渠道,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旗县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做客呼和浩特广播电台“连心桥”节目,就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涉税问题与广大听众进行在线交流。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促进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跟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66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23426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深入透彻;与上级部门沟通交流还需加强;对基层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将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为打造法治税务、阳光税务不懈努力。 

  (一)强化保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推进税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改进工作方式,规范内部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按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有关要求,加强对旗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责任意识,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为立足点,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改革发展为目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动态更新和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切实转变观念,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创新思路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拓展思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新方法,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络及信息化优势,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延伸。持续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对中央和上级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收政策措施等情况,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内容,正面引导舆论,增进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税收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2021126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